张洪波任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
拉萨9月2日电 据西藏官媒消息,9月2日,西藏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在此间召开。会议决定任命张洪波为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,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、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洛桑江村向张洪波颁发了任命书。
洛桑江村表示,本次常委会会议认真贯彻中央及区党委决策部署,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选举任免有机统一,讨论决定了人事任命案,圆满实现了人事安排意图。希望张洪波同志进一步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倍加珍惜组织的信任和期望,倍加珍惜人民赋予的权力和重托,倍加珍惜时代提供的机遇和舞台,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及区党委决策部署,恪守宪法誓言,做政治坚定的表率、依法办事的表率、实干担当的表率、清正廉洁的表率,在新的岗位上为西藏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作出更大贡献。
图为新任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张洪波(资料图)。 彭琦 摄会议闭幕后,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多托主持了宪法宣誓仪式。新任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张洪波向宪法宣誓。
官方资料显示,张洪波,男,汉族,1965年3月生(54岁),四川宣汉人,198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1986年7月参加工作,在职研究生学历。自2018年6月至今,任西藏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,区互联网党工委副书记,区公安厅党委书记、厅长、督察长。(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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